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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惟远新能源有限公司锂电池高性能材料一体化一期项目(一期)的环保设施竣工公示

作者:宁夏惟远新能源有限公司 来源: 时间:2024-05-11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冷第(682号)、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响污染影解类》。现将宁夏惟远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夏惟远新能源有限公司锂电池高性能材料一体化一期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

建设单位:宁夏惟远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概况:

1、环评编制时间:2022年11月,

2、环评批复时间:2022年12月26日;

3、环评批复文号:宁东管(环)[2022]127

4、建设情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乙炔装置、2-吡咯烷酮(2PY)装置、N-乙烯基吡咯烷酮(NVP)装置以及锂电分散剂和乙烯化衍生品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公辅工程主要包括导热油站、循环水场、泡沫站、制冷站、空压站、消防设施、变电所等。储运工程包括原料罐区、产品罐区、仓库、灌装站、装卸设施等。

环保设施内容;

1、废气:

1)乙炔生产装置区域分别在电石破碎、输送段建设8套布袋除尘设施;粗、细料仓收集、输送段建设4套布袋除尘设施;乙炔发生单元建设3套布袋除尘设施;电石渣储存单元建设1套布袋除尘设施;乙炔装置区域共计建设布袋除尘设施16套,尾气排气筒7根;

2)2-吡咯烷酮(2PY)装置区域建设一套“酸洗塔+水洗塔”尾气处理设施,排气筒直径0.2米,高度32米;

3)聚乙烯吡咯烷酮805装置建设一套“水洗塔+酸洗塔”尾气处理设施,排气筒直径0.2米,高度25米;

4)导热油炉生产单元建设利用天然气为燃料的低氮燃烧器,燃烧后尾气经过直径1.66米,高度30米烟囱排放,

5)储运装置生产单元产生的废气经过一套油气回收装置(梯级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过直径0.5米,高度15米排气筒排放。

6)污水处理站和危废暂存间单元建设一套“酸洗+碱洗+双氧水氧化“处理设施,达标处理后废气经直径2.0米,高度30米排气筒排出。

7)固废焚烧炉生产单元,建设一套“SNCR脱硝+烟气急冷+干法脱酸+布袋除尘+SCR脱硝+预冷洗涤+碱洗”焚烧废气处理设施,废气达标处理后经直径1.5米,高度50米排气筒排出。

2、固废:建成一套设计处理能力为105t/d RTO焚烧炉和一座占地面积750m2,最大贮存量1500t的危废暂存间一座;

3、噪声:本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噪声源的位置,生产运行过程中对主要噪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废水:本项目(一期)建成一座处理规模为4800m3/d的污水处理站(一期)预处理主要采用气浮、MCHS工艺,废水综合处理工艺采用“水解酸化+两级A/O+臭氧催化氧化+曝气生物滤池”工艺,中水回用采用两级RO的工艺,出水回用于循环水池补水,最终浓水进行MVR蒸发脱盐,冷凝水回用。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4年05月10日

自即日起,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联系我方,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立东

通讯地址:宁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宁夏惟远新能源有限公司安环部。

公示日期: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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